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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縣市區動態

    紅寺堡:強化“四責協同”做實巡察整改“后半篇文章”

    稿件來源:吳忠市紀委監委網站 發布時間: 2023-04-24 09:03:40

     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實施辦法,吳忠市紅寺堡區緊緊抓住被巡察黨組織主體責任、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、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監督責任“三個環節”,強化“四責協同”(主體責任、第一責任人責任、班子成員“一崗雙責”責任、日常監督責任),形成巡察整改工作責任落實閉環,推動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,持續釋放巡察綜合效應。

      壓實主體責任,牽住巡察整改“牛鼻子”。建立分管處級領導督辦、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牽頭抓總、領導班子分工負責的巡察整改三級抓落實機制,形成層層有責任、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。前移監督關口,由紀委監委、組織部和巡察辦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方案、整改報告聯合會審,紀委監委、組織部安排干部參加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,把巡察整改工作定為日常監督必看內容,變事后監督為全過程監督和結果監督并重,確保每一個巡察反饋的問題都能整改到位。巡察整改情況及時向黨內通報、向社會公開,形成正向引導的輿論氛圍。

      壓實第一責任,抓牢巡察整改“主心骨”。向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反饋的同時,向主要負責人書面告知整改各環節相關要求,明確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,按時上報組織落實巡察整改情況報告。對巡察發現存在問題較多,或巡察整改不及時、不到位、成效不明顯等問題的黨組織,由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直接聽取巡察整改情況匯報,并視情由相關領導分級約談。在三屆區委巡察整改“回頭看”中,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的7個部門(單位),在區委書記專題會議上進行了表態發言,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對黨組織書記進行了約談。

      壓實“一崗雙責”,管好巡察整改“責任田”。督促各被巡察單位將整改責任明確到每一名班子成員,牽頭抓好分管領域的巡察整改任務,切實履行好“一崗雙責”職責。探索實施處級領導落實“一崗雙責”推動巡察整改機制,巡察問題向被巡察黨組織反饋的同時,向分管處級領導通報,提醒全面督促分管單位巡察整改工作,進一步擰緊巡察整改責任鏈條,做深做實巡察“后半篇文章”。四屆區委前三輪巡察向5名處級領導傳達區委書記專題會議精神,并通報了分管單位巡察情況,幫助掌握底數、熟悉情況,提醒對被巡察單位整改工作過問、協調、督促、推動巡察整改落實。

      壓實監督責任,聚焦巡察整改“落腳點”。貫徹落實自治區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實施辦法要求,制定《紅寺堡區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評估指標體系》,從整改要求落實、責任落實、任務落實、追責問責、群眾滿意度等五個方面,重點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落實、推動整改具體問題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和群眾滿意度等情況,采取定性和定量結合的方式開展評估,對評分低于80分的黨組織由紀委監委及組織部門對黨組織書記進行約談,并在年終考核中予以扣分,有效發揮導向作用。四屆區委前兩輪巡察集中整改期滿后,對8家單位的巡察整改開展了績效評估,有效督促問題整改。(紅寺堡區紀委監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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